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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6节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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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一步的需求了,他要的是特殊的病人,比如天生畸形的、同时罹患多种疾病的、重度肥胖的……手术难度越高越好,病人的情况越糟越好。

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地的病人,经历了一系列辗转求医,在他们原本的主治医生无法解决问题之后,最终,才会被转送到他的手上。

有些病人的情况甚至危急到无法转院,而他们本身或者家人又颇有些手段,能想尽办法拜托到斯特兰奇这里来。碰到这种情况,就得是斯特兰奇带着自己的团队,亲自动身到病人的所在地给人动手术了。

这次的手术算得上相当成功,尽管不是他最熟悉的范畴,肿瘤依然切除得很干净。一切都结束后斯特兰奇参加了病人家属张罗的派对,就是在这场派对上,他小酌了几杯。

这是他做错的第一件事。

大概就是因为他喝了几杯酒,才会在微醺的亢奋中拒绝了对方承担回城费用的提议;也正是因为这次手术后的不菲收益,他才临时起意在本地多留了几天,豪爽地刷卡买下一辆崭新的超跑。

他做错的第二件事就是决定自己开车回家。

反正都是自己开车回去了,他也不着急,特地选了一条风景优美的路程,还途经了大都会。对这座城市他早有耳闻,别的不说,光是四处出没的超人就是一大盛景。他也有幸(或者不幸)遇到了超人,对方利索地解救了一辆差点在交通事故中侧翻的校车。

斯特兰奇对超人相当感兴趣,哦不要误会他不是对超人有什么奇怪的幻想,他就是有点轻微的职业病,身为医生,当然会对外星人感兴趣。

有机会的话他真希望自己能为超人做一次手术,不过要用什么东西切割超人是个问题,氪石这东西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弄到的,考虑到这东西能伤害超人,要怎么把氪石加工成手术刀也是个难题。

在驶离大都会之后,斯特兰奇犹豫了一下要不要开车经过哥谭。

哥谭,以恐怖的犯罪率和恐怖的犯罪数量闻名世界。在全球范围内,唯有米花町能够在犯罪率上与哥谭一较高下甚至略有超过,倒是拥有超能力和精神病双重加成的反派这种特产依然是哥谭独有。

斯特兰奇没考虑几分钟就决定不绕路。

这是他做错的第三件事。

此后他还做错了许多许多的小事,比如明明可以停下来住店,但他就是头铁地选择了连夜开车;比如明明都遇到了不知名人士对狙,他依然选择了继续行程;再比如他都看见某条小巷口停了诡异的黑车,有人鬼鬼祟祟地在里面交流似乎是在进行某种非法交易,可他硬是依然往后开车……

都怪那场手术做得太成功了。

做了一场畅快手术的外科医生,心情大约比一夜之间舔到最后应有尽有,女神不仅温柔善良还自带亿万家财的舔狗还要爽;比被隔壁痛打了数百年后突然来了一波科技爆发,于是转过头来能够欺压邻居的国家还要狂。

那种自信心爆棚,相信自己的势头正是最盛的时候,哪怕前面就是战场也敢横穿过去的狂傲心境,一般人是绝对不会懂的。

问题是,他也确实是安安全全地通过了哥谭啊!哪怕在哥谭碰到了这么多事,他就真的还是顺畅地过去了啊!一路上连个红灯都没有碰上!

问题出在他离开哥谭之后。

事情发生得相当突然,然而斯特兰奇非常确定自己没有做错任何事。

尽管他毫无疑问是在通宵驾驶穿越哥谭后,只停下略微休息了一两个小时就继续上路,可外科医生早习惯这种日子了。他的精力绝对饱满,头脑绝对清醒。

完全就是对面那辆车——司机简直是发疯一样,本来还好好地开着车呢,突然就猛地一打方向盘,疯狂加速,直挺挺地朝着他就过来了。

电光火石间斯特兰奇只看到对面那辆车的副驾驶上还坐着一个男人,漫不经心地低着头,一只手圈在前方,看上去像是在点烟。

紧接着两辆车就头对着头撞在一起,斯特兰奇发誓他清楚地听到了钢铁被碾压变形时令人牙酸的吱呀声,那声音拉的很长。仿佛慢镜头。气囊弹射出来,保护住他的头脑和躯干,然而他的双手却被摁进方向盘,在巨大的压力下被碾得血肉模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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