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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6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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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且,他的父母其实一直很想念他,很希望他回到他们的身边。

甚至有穷亲戚会觉得,他是因为嫌弃老家,才会一年都不回去几趟。

越明烽抬起头问:“可是什么?”

“你难道以后还想着要回老家去?去干嘛呢?开家外设店?帮家里做工?种田?”

be有些难堪地撇过了头去。

回去是不可能回去的。

在看过霓虹灯火、高楼大厦之后,在过过纸醉金迷、万人崇拜的日子后,再回想那个连一块黄油都要跑到50公里以外的城镇去买的小村庄,真的是……

一点儿也不想回去。

不是简单一句“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”能够片面概括的。

也不是能够用“是不是不爱自己的家乡”来责问的。

哪个少年不怀梦?

哪个壮志不凌云?

人本来就是趋光性的动物,生而向着自己眼中的美好走去,是本能。

上世纪末,无数人跳出机关单位,无数人下海经商。他们难道是因为嫌弃自己的家乡?

再往前推百年,林家的曾祖对外求学,难道也是因为嫌弃国内?

怎么可能!

他们只是感知到了金钱的召唤、学术的召唤,和强大自身的召唤。

如果你在一个地方已经无法成长为更好的状态了,那么,为什么不出去走走,去见识见识广阔的世界,去跟上时代的步伐?

等到成长为能够独当一面的样子,是回去,还是留下,再由心去选择。

因为等到那个时候,不论身在何处,无论面对什么,都不会像背井离乡那一刻的手足无措了。

越明烽知道他从未正面过这些事情,现在,只是提供给他一种可能性。

“为什么不试试在申城买套房,等更好一些之后,就把父母接过来呢?”

“阿b,不是我瞧不起你老家的房子。”

“你老家地方小,没什么景点,也没什么独到的可供开发的特色,依现在这种发展情况,二十年后,比现在也好不到哪儿去。”

“你不如去看看申城的房子。”他说着,朝林紫那边努了努下巴,“喏,看到这金尊玉贵的小少爷了么?”

“留下来,说不定,这就是三十年后你儿子的样子。”

骄傲又可爱的,善良又优秀的,有着良好的教养和品性,像星子一样闪闪发光的样子……

越明烽看着林紫,眼中盈满了微光。

be起初觉得烽哥说得真对,烽哥说得有道理,后面听着听着,就不太乐意了。

他瘫在沙发背上,一脸虚弱:“给我出计就出计,狗粮就别喂了吧?”

林紫小脸一红,鼓了鼓腮帮子,就感觉自己的手被紧紧扣住,十指交缠着。

而那男人一脸淡定地向be表示歉意:“不好意思,情不自禁,你早点习惯吧。”

be当时内心就是一句:老子再去上野帮你们就是狗!

但他现在不敢说出来。

他知道烽哥和林紫见识比他广许多,出谋划策少不了他们。

越明烽给他一番分析利弊之后,他其实渐渐动摇了。

其实烽哥说得对。他现在在申城发展得不错,为什么不寻思买套房,先定下来呢?

以后如果留下,那就把父母借过来,带父母看看外面的世界,给父母点亮一下时髦值。至于万一父母放不下老家那边……其实并不是只有黏在一起,抬头不见低头见的,才是亲人。

人虽然居于群体社会,但说到底,其实都是个体。

他学习不好,但走了电竞这条新兴行业的路,也算是一种别样的好出路。凭什么就要为了和那群亲戚黏在一起,而放弃自己的路?

他沉思了许久,终于做下了决定。

“我想好了!烽哥、阿紫,我……???”一拍膝盖,一抬头,就见他们队里的上单笑嘻嘻仰着脸凑到他们打野粑粑身边,“啾~”一口,亲在了脸上。

啊。

我瞎了。

越明烽一个冷眼扫过来,be硬着头皮问:“我就想问问,如果我要买套房……我得怎么搞?哎哎别用这种眼神看我啊!我就一个乡村淳朴少年,搞不来这些很正常!”

越明烽不耐烦地说:“先把周海航补刀了,明天再带你去看楼盘!”

be恭恭敬敬站起来鞠躬,“好的打野粑粑!谢谢打野粑粑!宝宝先滚了!”

逃离开那不断喂狗粮的二人世界,be才终于觉得能够正常喘气了。

我滴个妈。

虽然现在大家对同性之间的恋情接受度高了,但烽哥跟林紫毕竟是公众人物,这事儿要是捅出去,不知道是烽哥的粉丝要掐林紫,还是林紫的粉丝先去掐烽哥……

看来,还是要先做些应对准备才行……

比如,让粉丝们自己觉得那俩家伙很配?把他们凑成官配cp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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