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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节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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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开了集市。

随后,林晓寒让田哥儿驾车去了书院,他还要去那里买些画材。

到了书院附近,林晓寒让田哥儿把车停在路边,请他去馄饨摊吃馄饨。

这一次,田哥儿没有拒绝。毕竟林晓寒刚赚了二百两银子,一顿馄饨倒也是请得起的。只是他自己又出钱买了两个蛋,他与林晓寒一人一个。

他现在领了工钱,又攒了好几日,两只鸡蛋也是请得起的。

吃完饭后,林晓寒让田哥儿在牛车上帮他看东西,自己则去了旁边的文具店里。

现在彩色颜料是非常贵的,因为都是天然的植物与矿石制成。林晓寒不过买了一套彩色颜料,就花了十两银子。

他想了想,又花五两挑了一只不错的兼毫笔给陆秋成,笔杆是紫竹制成的。毕竟家中的那只旧笔已经用了很久,笔头都有些秃了。

待全部买完以后,林晓寒从店铺里出来,恰巧在门口撞见了上次那位郑院长。这一次,郑院长身边倒是没有别人。

郑院长也认出了林晓寒,眼神复杂的看了他一眼。

上次林晓寒在书店里舌战群儒,大出风头一事早就传到了他的耳朵里。

虽然他心中对这个害的陆秋成“误入歧途”的哥儿十分不满,但也不得不承认他说的确实是有道理的。

毕竟郑院长心中对待愿意上进的寒门子弟一向也是一视同仁,否则也不会把去府城书院宝贵的推荐名额给陆秋成这个农家书生了!

林晓寒见到郑院长,想到陆秋成为了他放弃学业一事,心中也是一动。

他主动上前一步,与郑院长鞠了一躬道:“早闻郑院长大名,听说我夫君陆秋成在书院读书之时,一直承蒙您的照顾。只是后面他因为我的缘故,放弃了去府城念书的机会,与您有了一些误会,还请您容我解释一番,消除彼此之间的误解。”

郑院长一听林晓寒旧事重提,心中便又想起陆秋成被耽误学业一事,他心中越是惋惜,对此事便越是气愤。也不想再听林晓寒解释什么,只冷哼一声,便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。

见他直接走进了书院,林晓寒也不好再追,只得长叹了一口气,摇摇头回到牛车上。

心道若不是为了自己,陆秋成此时应当已经在府城的书院里念书了。

两年以后就是举子考试,陆秋成如今已经耽误了半年。这府城的书院 ,除了下级书院推荐,也不知有没有什么其他途径可以上的?

牛车载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到了陆家村,一到了村口,便有村民看见了这边的动静。

他们见牛车上放着新的被子衣服,都是上好的细布料子,还有云腿蜂蜜等精贵吃食,便知林晓寒这一趟进城又花了不少。

但林晓寒的银子都贴身收着,他自己不说,别人自然是不会看到,也不知道他今天发了大财。

村民们只得酸溜溜的说道:“林哥儿,你这日子也过的太滋润了,瞧瞧你进城一趟,怕是又花了好几两银子?哦呦呦,这火腿,平日里也就是村里的富户过年才吃上一点,你一下子就买这么大一只啊?就算日日吃肉,这也得吃一个月吧?”

林晓寒哪里听不出他们话语之间的嫉妒,不过嫉妒归嫉妒,这些村民也做不了什么。

林晓寒见他们这样,反而淡然的说道:“云腿切丝,取一点煲汤,味道最鲜,多了就不好了。这么一只云腿,用来和鲜猪排一起煲汤,可以吃一年的。田哥儿,我们今天晚上就吃冬瓜排骨汤吧,记得切一些云腿丝放进去提鲜。”

村民们许多根本就从未吃过云腿,听了林晓寒说完,顿时口水都要馋的留下来了。

他们讽刺林晓寒不成,自己心中反而更郁闷了。

待林晓寒的牛车走远了,有人才羡慕的说道:“林哥儿的命也太好了,嫁给了陆秀才,家中又没有公婆管着。我瞧陆秀才对他百依百顺,他这日子过的比城里的媳妇子还好。”

听到这话,人群之中,便有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女孩握紧了拳头。

她便是陈秀儿,村西地主家的小女儿。她回想着方才林晓寒的模样,面上露出一抹掩盖不住的妒色。

话说陈秀儿因为喜欢陆秋成,之前还央着父母主动差了媒人,去找陆秋成提亲。

没想到陆秋成却拒绝了陈家找来的媒人,让陈秀儿在村里颜面扫地。

陈秀儿不管容貌和家境,在陆家村都算得上不错的,也有不少同龄男子追求。

因此后来听说陆秋成娶了一个哥儿,她心中便一直十分的不服气,不知道自己一个黄花大闺女,到底哪里比一个哥儿差了?

待她心思重重的回到家里,便见到陆家大房的李氏从院子里走了出来,笑盈盈的看着她问道:“秀儿啊?刚从田里回来?几日不见,瞧着出落的更水灵了。”

“婶子好。”陈秀儿对李氏笑笑,便低头进了屋里。

另一边,林晓寒把牛车还给陆村长后,和田哥儿一起把大包小包的东西搬回了家里。

晚上,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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