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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0节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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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的感觉就是嗖嗖地放枪,他浑身冷汗都出来了。

知道前面有人接应,这个时候就恨自己腿短了,这个地方不适合跑步,跑不起来鞋子就踩进去了,皮鞋就甩掉。

阿财是真的要他命的,他起内讧的,黑吃黑。

按理说钱到位之后,干他们这一行的,应该是不会马上分钱的,不安全,得约定找个合适的时机地点,等风头稍微过一过平和的时候,按照约定的比例,每个人拿属于自己的一部分。

人已经放走了,带走的时候老大讲了,“给钱多,要活口。”

阿财看在钱的份上,答应了,patton就给带走了。

但是不太合理的是,老大这边送走patton之后,没多久接到电话,又上车去了,这就很反常的,阿财心里感觉就不是很好。

等老大回来呢,老大看着阿财,也觉得抱歉,不是故意卖你的,但是早晚会把你找出来的,他们不能跟着阿财一起死的,而且钱太多了,多到让人眼红。

只有一个亿的时候,那么一人分两千万,每个人都很满意,都觉得钱很多。

但是当有十个亿的时候,老大拿两个亿就觉得有点少了,如果死一个的话,少一个人分钱,是不是他可以拿四个亿呢,相差两个亿那么多呢,这个差价足以让人心颠倒。

所以说,老大有考虑的,使眼色的想动手,但是要动手的名头不能落在自己身上,跟另外几个商量一下的,“有人要买阿财的命。”

肯定有反对的,几个兄弟一起做事,什么是兄弟?

有义气的才算是兄弟,没有义气的算是什么兄弟,那叫做狐朋狗友的,当时就有翻脸的,“怎么说,谁动阿财就把谁给干了,我们出生入死这么多年,阿财三番五次救过我的命,话放在这里,跟阿财过不去就是跟我过不去,我跟阿财共生死。”

枪拍在桌子上,眼神也狠绝,当初就想过了,不要跟这样的人合作,看着老大就觉得当初决定是错误的,老大有心眼有谋略,这些都是老大策划的,他要搞一笔大钱的,但是人手不够。

说白了,缺帮手,自己只有一个脑子。

所以找上了他跟阿财,还有另外几个人一拍即合,决定干一票大的,省的小打小闹的一辈子劳累命,选来选去,拉着富豪榜单看的时候,阿财就讲了,做生不如做熟悉,那就干姜美玲的老公,patton就是阿财扒拉上来的。

一来是有怨恨,当年但凡有一口饭吃,他不至于走上绝路,最后成为一个见不得人的绑匪,他女儿也不至于毁了一辈子给人当情妇的,年纪轻轻去当模特,参见选美,给富豪们当玩物一样的。

最起码要有书读的吧?

他老婆在澳门当舞女,最后留在澳门那边,做鸡做到老啊。

总是仇富,更加仇视姜美玲。

跟着老大一起干,但是现在尘埃落定,分赃的时候弟兄们也得长心眼,拍桌子的这一位意思很明确,同生共死,你一个人干不过我们几个对不对,你还能一个人把阿财干掉吗?

老大笑了笑,抽烟的,很喜欢抽烟,大口大口的吸,跟个喜气洋洋大老虎一样,“不要不高兴,今晚庆功的,阿财出去买酒去了,钱够多了,要那么多做什么,我不会做出卖兄弟的事情,那个臭娘们,也不过是想知道一点消息,给她一点边角料就是了,今晚之后我们各自离开,到约定时间拿钱就散了,好好珍惜吧。”

要去哪里养老,怎么养老,彼此都不知道的,这是这一行的规则吧。

但是亡命之徒,最爱去的地方就是销金窟,赌场娱乐场,要吃药喝要玩,钱流水一样的花,来的容易啊,花完了可以再干一笔嘛,这些富豪被绑架了都不敢吭声的。

后窗户外面阿财听见也松了一口气,他也不想节外生枝的,又嫉恨姜美玲这个人,他早晚是要除掉她的,疑神疑鬼,总觉得是个死敌。

如今能重金买线索,以后就能挖他出来,不如赶尽杀绝,想着姜美玲还没有离开这里,等她启程离开就来不及了,只能在这里做掉。

一个大胆想法出来,等晚上开场时候,阿财举着酒瓶子先干了一瓶,“我们既然做了,就要做的有名气,做的让我们的名声很大,让所有人都对我们刮目相看。”

做绑匪嘛,最好提起来就让别人害怕,那是他们的威风。

这句话说到大家心坎上来了,“继续讲。”

阿财继续讲,“我们现在就是最好的机会,如果能做成了,所有的案子都没有我们做的成功。”

做绑匪,也是有志气有梦想的,做坏人最大的自觉,就是一定要比以往所有的坏人都坏,把坏事做的绝绝子,坏到没有比这个事情更坏的,那才让人得意,不然坏人怎么会用猖狂来形容的呢。

姜美玲不是来了吗?

要带公的那个走,母的那个不如一起留下来了,“要是这么一对儿,据我所知她只有一个女儿,不成器,就是个千金大小姐,家里诺大的资产。”

老大凝神听着,提醒他,“她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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