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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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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应是差不多了,但学堂里还有一个位置是空的,而这个位置正巧在祝九妹身后,同样是靠窗的位置,案上放了一个不知名的木牌子,因此没人敢坐。

眾人本是安静地坐着,此时却生起了一阵窃窃私语,不知是坐久了耐不住性子,还是尚未到来的那人实在备受瞩目。

「听说今年书院来了几位才子」

「对,我也听说过,其中一位还是山长亲自邀请的,好像就叫梁山伯。」

祝九妹一听吓着了,正在讲是非的人可就坐在她前面,坐在旁边的梁山伯自然也会听到。她偷偷朝身旁看了看,恰巧对方也看着她,笑而不语,好像丝毫与自己无关。

祝九妹心里暗骂了两人一句,不过幸好他们讲的也不是什么坏事,不然她可尷尬了。

「还有一位可了不得」

「就是,你看后面那个空位子,恐怕也只有马文才这么大胆敢留牌子。」

马文才?这个名字好生熟悉。祝九妹总感觉这个名字在哪里听过。

「咳」

突然,门外响起一声低低的咳嗽声,眾人立马噤若寒蝉,猜想应是夫子来了。

岂料,进来之人同样是身穿淡蓝学服,此人面容俊美,皮肤白哲,一道秀眉轻扬,双眸动而多情,同样的衣服,却是一身翩翩脱俗的气质,有如朗月清风。

「他就是马文才?」

「应该是他了」

眾人再次一阵交头接耳。

尚武昂首阔步地走在前头,一直到祝九妹身后的位置收起木牌,朗声道:「公子请。」

马文才看见自己新的位置,很是满意地看了尚武一眼。走近座位时,他看到祝九妹先是一愣,然后若无其事地坐下。祝九妹也发现对方竟是上次在街上遇见的那人,想起银心曾告诉自己的事,没想到如今竟然这么巧合分到同一班。

她知道对方已经把自己认出来,心里霎时慌乱如麻,就连夫子来了也没有注意到,只顾独自低头着急。

「祝兄」梁山伯轻声提醒。

祝九妹回过神来,发现夫子正定定看着自己,眉头紧锁,似是不满,看见她紧张的神情,才缓缓开口道:「今天,是你们第一天来到红罗书院唸书」

沙哑而有力的声音响起,使人完全不觉得面前这位先生竟是个年过六十的老头。

「往后同窗数年,望你们可见贤思齐,毋忘圣贤教诲现在,每人随意背默一首诗,先让我看看你们的字。」

眾人听到此话,纷纷开始执笔书写,祝九妹想了想,心里有底,也拿起一旁的毛笔。

完毕,似乎察觉身旁的男子也完成,忍不住垂眼瞄了下。

「是《魏风硕鼠》。」她不自觉地轻声道。

梁山伯一听,谦虚地点了下头,「夫子虽考字,但我认为若文中无意,字自然无神。」

闻言,祝九妹更认真地细看了下他的字。

下笔刚强则豪气满溢,下笔柔软则似根基不稳,刚刚好才可展现写者的笔功。

《魏风·硕鼠》反映的是百姓之艰苦,当政者之无能,梁山伯此话不多,却可以感受到他的抱负与志向。

祝九妹看着他的一笔一划,心中不禁暗暗惊叹,敬佩之情油然而生。他的字不刚不弱,与其说刚刚好,倒不如说是自成一家。

他下笔深,每个字的收笔圆滑有力,有刚有弱却离不开深,起伏有错使令读者也可感受到满腔的情绪,浓墨在白纸上像看字又如看画。

明明一介书生,竟有如坐看人间风云之人。

「梁兄此字妙也。」祝九妹发自内心地讚叹。

「祝兄过奖,不知梁某是否也可一赏祝兄的字?」

梁山伯低头询问,眼没在对方的字上停留半刻,祝九妹见对方如此遵守君子之道,立刻悔恨自己刚才的无礼之举。

「可以可以,只是我的字不及梁兄的好,献丑了。」

梁山伯接过字画,脸色宽容,彷彿祝九妹写得如何也是好的。良久,他把字归还予祝九妹,脸上多了一份讚叹。

「好一篇《小雅采薇》,祝兄的字有秀丽之美却又挥洒自如。」

祝九妹尷尬地点着头,她毕竟是女子,写字的力度相较柔弱,所以刻意写得豪气一些。

昔我往矣,杨柳依依

今我来思,雨雪霏霏

不知以后回家时,又是怎样一番光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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