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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QUEST 03】-3 捕捉溪流中的「黄金之刀」 [III](3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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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上不会有比珀斯提昂更了解谷德莲的人了。但有时也正因为了解,反而对于对方的个性与行为显得无可奈何。

而且珀斯提昂自己知道,只要是跟谷德莲相关的事,他也可能会丧失自我。

「听说,这次远征完成后,你想跟谷德莲经营农庄?」

「……这是听谁说的?」

「你们自己讲的啊!」

齐牧哈哈大笑,把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鱼群又都吓跑了。

「你跟她时不时都在讲这件事,大家都听说过了。」

看来又是跟提努斯自以为没人知道他暗恋娜欧蜜一样,当局者迷。

「我也不是非要经营老家的餐馆不可……」

齐牧重新换上饵,「嘿咻!」再度往河里拋竿。

「如果我们能够找个村子,你跟谷德莲经营农庄,我在村里开间餐馆,伊利亚斯在当地的圣庙讲课,提努斯跟娜欧蜜开个药草店什么的,应该不错吧。」

似乎是不错的蓝图。但珀斯提昂仍忍不住吐嘈:

「提努斯跟娜欧蜜的定位也太随便了吧?」

「没办法啊,谁知道提努斯那小子要做啥。」

齐牧露出浅笑:「他还年轻,想做啥都能做。就看娜欧蜜会不会真的『屈尊下嫁』给他了。」

如果娜欧蜜真的接受了提努斯,凭她的聪明才智,应该没有她办不到的事;放弃贵族头衔,跟心爱的人隐居在小村庄中,对她而言不是什么难题。

……最大的难题是:娜欧蜜对提努斯一点兴趣也没有。

齐牧笑着笑着,又不免轻叹一口气:

「唉,都是随便说说罢了。我们彼此的阶级差太多。姑且不说贵族身分,娜欧蜜不可能从她的刺客家族脱身;提努斯若真找不到头路,还能来我家餐馆当个跑腿的;伊利亚斯是大祭酒属意的大弟子,怎么着都会太殿圣庙当个一官半职;只有队长你最可能跟谷德莲完成梦想:你到近卫骑士团任职,在王都附近买个农庄,轮休时就能跟谷德莲一起在农庄度过。我们六个人在一起生活时间,恐怕也只有这段征途了。」

这么说起来,好像确实是如此。

原本就是为了讨伐魔王而从各界网罗而来的菁英,任务结束后,恐怕这一辈子就再也没有交集了。

除非他们以消灭魔王的功劳,让国王特别封赏一座让六人都能安稳生活的村子──

……大概是不可能的吧。

「啊、我想起来,谷德莲曾对我说过,你煮的菜比我煮的好吃……这我可不能忍啊,队长。」

齐牧刻意板起脸来望向珀斯提昂。

「她随便说说的,你别当真。」

「这可不行。说我其他事情比不上别人,我都认了,但料理这事,这世上只有两个人能赢过我:我老爸跟我老妈。而且我迟早会超越他们。队长,我看我是不得不对你下战帖了。」

看着齐牧装出一脸凶狠的模样,珀斯提昂也就顺着他的意回答:

「那好吧。这次征途之后,我们就来好好地比一场。我来准备一桌酒席,招待你来评判,看看你服不服。」

「哈哈哈,一言为定。」

齐牧开怀大笑的同时,他的钓竿也有了反应。

「喔!上鉤了上鉤了,今晚大家有鱼吃了──嘿咻!……嘖,这么小条,还不够塞牙缝……」

结果那一天,他们并没有见到传说中的「黄金之刀」。

男子一手扛着简陋的钓竿,另一手拎着一个桶子及一双木鞋,跟在女孩的身后。

一进入「暗黑山林」──欧露穆柴跟王国的天然交界处,女孩便脱下了木鞋,赤脚走在满是落叶、砂砾、枯枝的山林地上。

虽说在溪边的石头上,穿着毫无止滑能力的木鞋是徒增危险,但他没料到女孩这么早就脱下鞋子──说起来,最早在番茄园发现她时,她应该也是赤脚穿过了整片欧露穆柴的山林。

男子想不起来他以往遭遇过的魔族有没有穿鞋子──如果没印象的话,那么应该是「没有」吧。这就像有些对蛇类特别专门的人会指出:只要看蛇腹的鳞片是单片还是双片就能判断有没有毒;然而多数人一看到蛇就会避而远之,哪会看蛇腹的鳞片?

在山林中遇到魔族,不是逃跑就是与对方拚个你死我活,哪还管对方有没有穿鞋?

距离农庄不远处有一条宽度不窄、深度适宜的野溪。溪流的下游,与其他溪流匯集成的小河,就是邻村「密斯庇科村」赖以为生的灌溉渠道。

男子通常会在入冬前到这条野溪补一些溪虾、钓几条鯽鱼或山鰱,但他从未见过「黄金之刀」──「呀玉」。

溪流中间有一排男子以前用几块表面平坦的石块,铺成横渡溪流的石路。也是因为有那些岩石提供庇护,石块底下经常有溪虾或一些小鱼聚集。女孩在踏上石路后,果断地撩起裙襬往上反摺,让男子吃了一惊:她将反摺上来的裙襬固定在腰带上,一双玉腿展露无遗,丝毫不在意走光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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