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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三百六十三章 傻子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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沉寂了数十年的旧都,来了太多不速之客。

这些不速之客、各个都是有着各自的目的。这驾着马车来临之人,这坐在马上的青年男子的目的,便是寻一名女子,一名让他心心念念,垂涎已久的女人。

这名女子对他爱理不理,着实让人无可奈何。

曾经师兄对他说过一句话语,今日对我爱理不理、改日让你高攀不起。但青年男子认为,这对他来说极难极难,基本上是不可能。

他只能一路跪舔,又像是师兄所说,狗之所以那么招女人们喜欢、那是因为狗会舔,且舔的法子有很多,站舔、坐舔、跪舔。

正是因为会舔,所以才招人喜欢。青年男子原本是想,找到心里牵念的女子后,学着狗那般去站舔、坐舔、跪舔。这个念头、已在脑海中、反反复复,度了数日。

尤其是今日、在听说快达到旧都后,脑海中都是这个跪舔的模样。究竟如何舔、才能舔的最完美。究竟怎样才能舔的悠落姑娘满意、心花怒放。舔地她愿意成为自己的妻子。

花前月下,一名无比英俊的男子、伸手挽住一名倾国倾城之姿的美女,扶起她的脚,轻轻亲吻,那是怎样的一幅美画面?

青年男子每当想到这里,就嘿嘿发笑、吞咽口水。

古城风韵,美人美男。在大好风光之下、二人卿卿我我,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。若是因景而情动,那就是更上层次的肌肤之亲,行鱼水之欢。

那么,这舔狗、舔的将不再是一只脚而已。而是整个身、甚至触及到整个灵魂。

他所期待,终于快将到来。只要翻过一座山、便是可以达到旧都。

然而,他所见、哪有什么好山好水、好风光。只有一片荒芜大地,那所谓的旧都、便是屹立在此方天地当中。

“不错,这里就是旧都。”车厢内、传来一道颇有感叹的声音。

这青年男子、正是灵大宝。而车厢内的人、则是他刚认不久的义父,也是大周当代画圣。

他们二人一路风尘仆仆,到了第四日、才赶至这里。若不是因为一场大雨,便是可以提早一日赶到了。

这雨水刚过不久,土地还有些潮湿,空气自是十分清爽清凉。将灵大宝的一头乌发、吹地摇啊又摇、飘啊又飘。

灵大宝吹了吹黏在嘴角一戳头发,看着面前的血迹斑驳,满是茫然。

“这就是百年古韵,山水风光集一城?”灵大宝怔住了。

第一眼,或许是因为风尘仆仆,过于劳累、所见的幻觉。这第二眼,依旧是如此,第三眼还是如此。这便说明,自己并没有看错。

“洞中一日,洞外十年义父难道你我在那山洞中待了一夜,外界过了十年了不成?”

灵大宝满是疑惑,仿佛是经历了时间流逝一场,短暂间、便是在不知不觉中过了十年。

一座繁华的城市,变成了一座死气沉沉的落幕之城。这绝非只有十年,至少要数十年、甚至要百年。

车厢上的窗帘被掀起,露出了一名中年男子的脸。

言先生透过车窗、望向那一座城、满是复杂。

当年,他与公孙二娘、在这旧都中经历那一场噩梦后,便是分道扬镳。至那以后、从未见面。

这里,是断送他师弟的黄泉路,也是葬送他爱情的绝地。

如今又一次回来,这一次、又是否会遇到当年的那一场噩梦?而如今,自己又是否能够有能力、与当年的伤害那一批好友的骷髅一战?

言先生、早在多年之前、就有想过、再一次尝试来这里。

他知道,这个念头、不止他一人。公孙大娘,也是如此。

那是磨平了公孙大娘满身锐气的地方,如今多的更是谨慎。

公孙大娘为当朝剑圣,她的剑法、却是少了几分锐气,没有勇往直前的气盛,于是、在剑中、多的是钝,多得是自保之心。

她为剑圣,只是今朝。远远不如历代那些剑圣,也不如后辈前行走。

公孙大娘的剑道,已是被周悠落超过了。当言先生第一眼见到周悠落,便仿佛是见到了当年的公孙大娘。

这一次的来临,到底说不是为了助灵大宝寻找真爱。而是为了自己。

言先生在知到灵大宝的名字后,便有这个决定。

江湖中传闻、灵大宝疑似仙门中人。否则不可能一指震退一名武林中的顶尖强者。

这世间,的确有着一个传闻。江湖之上是仙门,其中又以纯阳宫为最。若是自己的义子、真是来自仙门、来自纯阳、是仙人。

那么,此遭、或许能够深入旧都、为永远沉眠在黑暗中的旧友们、还有师弟,报了血仇。

若是仙人出手,世间哪有妖魔不被灭的道理?

言先生的视线,从那座血迹斑驳之中、移到了那青年男子的身上。

这是人中龙凤,是自己永远也追及不了的画道大家,是远超于世俗的画中之仙,同时、也是这江湖中第一美男子,集万千光芒于一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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