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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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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那只是个漂了头发的路人!”贺琦又问,“你这样多久了?”

“你还是觉得我是妄想症。”殷弦月随便整理了一下衬衫的袖子,接着说,“我得回家了,我得……按照路槐的要求,重新写下一章,我的存稿,全都不能用了。”

贺琦望着殷弦月走向地铁口的身影,喃喃道:“真是疯了……”

然而当贺琦再次看向对街,龙爪槐树下,那人已经消失了。

殷弦月从这里坐地铁回家,大约需要三十分钟。三十分钟,十公里的路,对于一个天鹰与白狼的后裔而言,转眼而已。

不过路槐选择了遵循这世界的秩序,他没有幻化出任何一种兽态或半兽态。

所以,两个钟头后,路槐才出现在殷弦月的卧室里。

显然,在灭族凶手面前,路槐和上次一样,跳过了敲门,直接扯下门锁。

或许是做好了心理建设,殷弦月没有第一次见到路槐那般狼狈。

一室一厅的小单间,电脑前苍白的作者舔了舔发干的嘴唇。他吞咽了一下,看着无礼的来人,没有脱鞋就走进自己的房间,先是拉下来卫衣的兜帽,再摘掉了鸭舌帽。

刺眼的白发泛着冷光,鲜红的瞳仁。

殷弦月的手指紧紧扣着他人体工学椅的扶手,望着他一步步走过来。

路槐脸上挂着轻松又随意的笑,彬彬有礼的恶魔,笑得令人心底发寒。

他走到殷弦月的椅子旁边,俯身,双指掐住他下颚,迫使他和自己对视。

路槐说:“又见面了,上次之后,我思考了一下,我究竟该怎么称呼你,天神?造物主?还是我该入乡随俗,叫你……太太。”

《洛尔之枫》这本书的评论区里,活跃着一群小姑娘,每天“赞美太太”、“太太饿饿”。

起先,殷弦月以为“太太”这个称呼,类似于现在网上对于美人的夸赞就是高呼“老婆”。殷弦月对自己的长相没有多高的自我评价,他不太打扮,浑身是病态的苍白,血管仿佛不是埋在皮肤里,像是湖面浮冰下的水蛇。

所以他为了让读者们不再管自己叫“太太”,有次在评论区里回复了一位读者,说:大家好,我是男生,也没有多好看,不必称呼“太太”啦。

尔后才被科普,“太太”最初是称呼二次元同人创作者,后来这个亲切的称呼也被广泛地用在了网络创作者身上。

路槐的指尖施了些力,“别走神。”

殷弦月的确走神了,他过度紧张的时候,精神会不自觉地逃避,潜意识认为,事情会随着时间流逝而得以解决。

就像现在这样,他权等着,让这段时间赶快过去、赶快过去。

“我……”殷弦月有些迟钝地迎上他视线,与他四目相对,“……已经,按照你的要求,改好了。”

“是吗。”路槐慢悠悠地吐出两个字。

他是猛禽和猛兽的结合体,同时作为小说男主,他又有着绝色的长相。在小说里,多数时间路槐穿军情七处深墨绿色的战壕军装,军装外还会披一幽黑、长至脚踝的长袍。

而这套常服,并没有让路槐看上去有多么平易近人,绑了蝴蝶结的狼,依然是狼。

“是。”殷弦月说。

说完,他别开了脑袋,转着他的椅子,右手刚打算扶上鼠标,给路槐过目今天定时发送的更新内容。

结果手还没碰到鼠标,他被连人带椅子又转了回去。

路槐摁着椅子扶手,这样的姿势,让本就没有逃生能力的殷弦月更加像是身陷囚笼。

“其实我很好奇。”路槐似是在欣赏什么灭世武器,最终,他视线落在殷弦月的手上。

殷弦月:“什么?”

路槐的手慢慢挪到他紧绷的手背皮肤上,指甲不轻不重地在那里划了两下,说:“我很好奇,你只是一个普通人类,究竟为什么有力量,三言两语就让两族被灭,几行字写下来,就能让人几十年过得生不如死。”

路槐的双臂在他身侧,他身体微僵,束手无策,只能推一下眼镜,问道:“你……需要过目吗?”

殷弦月试图分散一下路槐的注意力,因为他太懂了,他太懂路槐指的是什么了。

五岁被灭族,没有人教他如何控制混血儿的天赋,一个人流浪的时候,不知道如何幻化出兽态来抵御寒风冰雪。

他在雾区一个无人记得的小村落里躲避异种的追杀,他饥肠辘辘,衣不蔽体。他以为军情七处的人找到他,收留他,这一切就结束了。

这双血目,从前是同殷弦月一样的琥珀色。可军情七处是大陆的利刃,利刃需要被打磨,利刃需要被淬炼。

天鹰与白狼的后裔,最终带着满身的疤,赤脚在燃着烈火的血河中一步步走上来,活着离开了军情七处的训练场。成为第9位猎手,编号8991-9。

军情七处的训练场里,他为了维持战斗力,过于长久地激怒自己以爆发更

强的力量,导致双眼再也无法恢复从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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