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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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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娘,墙上这么多字,写的是什么呀?”

初次踏足京城临安,入住这么好的客舍,时年五岁的宋慈在行香子房中奔来跑去,这边瞧瞧,那边看看。禹秋兰站在衣橱前,将原本已算干净的衣橱仔仔细细地擦拭了两遍,擦拭得一尘不染,这才将叠好的衣物鞋袜一件件地放入衣橱。她不时转头瞧一眼宋慈,见宋慈站在墙角,一边倚靠着屏风,一边看着墙上的题字。那屏风收折起来,立放在墙角,若是倚靠得太用力,说不定会有倒下的风险。禹秋兰还没来得及提醒宋慈,便听宋巩的声音响起:“慈儿,别靠着屏风,小心倒下来打到你。”

禹秋兰朝宋巩看了一眼,眼角几缕皱纹舒展开来。她与宋巩做了多年夫妻,一直不得儿女,直到宋巩四十来岁,才得了这么一个儿子。宋慈一天天长大,年年岁岁安然无恙,对她而言已是莫大的幸福,如今宋巩入京通过了有着“春闱”之称的省试,只剩下最后一轮殿试,可谓又是一大喜。大宋殿试原本是要黜落士人的,然而在仁宗朝时,有个叫张元的士人,因多次殿试落第,愤而投奔西夏,替西夏出谋划策,接连大败宋军,致使大≈lt;a href=&ot;&ot; tart=&ot;_bnk&ot;≈gt;宋朝廷震动,君臣不安,于是仁宗皇帝下诏“进士殿试,皆不黜落”。自那以后,只要入京通过省试,便可成为进士,殿试只列名次,参加殿试后皆可做官,如此一来,对每个士人而言,通过省试便成了天大的喜事。宋巩为此特意在殿试之前,将他们母子二人接来临安,共享这份喜悦。禹秋兰自然是欣喜的,她见过丈夫寒窗读书十余载的苦,见过丈夫多次科考落第的难,尤为明白丈夫达成所愿的不易。宋巩特意选择了锦绣客舍落脚,一来这家客舍颇具规模,又以干净整洁出名,房钱还比其他同等大小的客栈便宜,妻儿难得来一次临安,他想让妻儿住得舒适些;二来这里紧邻太学,他早年在蓝田书院求学时的同窗好友欧阳严语,如今是太学的学案胥佐,正好方便与其往来叙旧。

对于年幼的宋慈而言,临安的一切都是新鲜的。白天里,他随父母前往西湖游玩,入夜后,又一起逛了城中的夜市。西湖天造地设般的美景,年幼的他还不懂欣赏,但夜市就不一样了。各种好吃的好玩的,诸如香糖果子、水晶角儿、行灯画烛、时文书集等,可谓琳琅满目,这般夜市是家乡建阳小城从没有过的。他吃了很多,玩了很久,又见父亲精挑细选了一支银簪子,亲手插在母亲的头上,母亲为此脸颊发红,看得他嘻嘻发笑。他又听父亲说,临安本地人在夜市上吃饱喝足后,大都会去勾栏瓦舍,那里百戏杂陈,雅俗共赏,尤其近来有一位声名鹊起的大幻师林遇仙,每晚都在中瓦子街的百戏棚表演,其幻术奇异绝伦如神仙妙法,无数人争相前去观看。只是这头一天游玩得实在太累,父亲打算第二天晚上再带他和母亲去观看幻术,还说之后再挑个天气晴好的日子,一起去城北的浙西运河,听说运河对岸有一片桃林,三月里花开正好,正是赏花的好时节。宋慈为此满怀憧憬,非常兴奋,过了好久才睡着。

翌日天明,早市开张。宋慈早早醒来,随父母一起上街吃早饭。他吃着热气腾腾的七宝粥,心里却惦记着林遇仙的幻术,只盼白天快些过去,夜晚赶紧到来。就在一碗粥快吃尽时,他忽然听见身边传来瓷碗摔碎的声音,接着一个孩童以尖锐的声音叫道:“这么难吃的东西,也配叫七宝粥?我家狗吃的都比这好!”

宋慈随声转头,只见洒了一地的七宝粥前,站着一个服饰华美的孩童。那孩童一副不可一世的模样,摔了碗就要走人,身边跟着一个矮壮汉子,瞧起来像是其下人。

粥铺摊主忙道:“小公子,这粥钱……”

说着,粥铺摊主想上前拦下那孩童。

那矮壮汉子突然左手一抬,一把掐住粥铺摊主的下颌。粥铺摊主被迫仰起了脖子,连连摆手讨饶。那矮壮汉子松开了手。粥铺摊主捂着下巴,又惊又怕,再不敢阻拦,至于粥钱和摔碎的瓷碗,那是半句也不敢再提。那孩童朝地上的七宝粥啐了一口唾沫,一脚将地上的瓷碗碎片踢飞老远,这才掉头离开。那矮壮汉子的右手一直拢在袖中,左手摸出几枚铜钱,丢在洒满一地的七宝粥里,随那孩童而去。

那孩童便是韩侂胄的养子韩,彼时方才十岁。韩本是韩侂胄故人之子,是由韩侂胄的妻子吴氏做主,将其收为了养子。虽说是养子,可吴氏一直不能生育,于是将韩视如己出,对其甚是宠溺。吴氏乃太皇太后的侄女,韩侂胄能成为外戚勋贵,官至知閤门事,都是仰仗太皇太后之力,因此对吴氏宠溺的这个养子,他从来不敢过多管教,以至于韩小小年纪,便养成了顽劣霸道的性子。今日一早,韩离家外出,想着来早市上找些好吃的,再四处寻些乐子,哪知吴氏得知他离家,立刻派了虫达跟来。虫达孔武有力,身手了得,说是下人却又不是下人,更像是韩家私养的门客。韩侂胄和吴氏不管有何差遣,虫达都能办得妥妥当当,所以韩每次离家外出时,吴氏怕韩出事,都会差遣虫达跟随,以便随时随地保护韩,只是虫达为人冷言寡语,不似其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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