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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4节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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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黑市里的猪肉,可跟过年时候的价格比,简直就是天差地别。

就那十几只兔子,竟然卖出了一百五十六块钱的天价,这还是这段时间兔子吃不好,瘦了不少,不然,能卖的更多。

至于粮食,家里还有三百多斤的粮食,干菜蘑菇之类的,也有不少,所以,秦溪只买了三十斤的玉米粒回去,二毛五一斤,三十斤就是七块五,贵出天际了。

这黑市的粮食,还真是一天一个价,现在直接就起飞了。

卖方市场,自然是对方说什么就是什么的。

听说,因为缺粮,城里已经减少了每月供应,就算是这样,大家还是要每天一大早拿着粮本去抢粮,不然,就算是拿着粮本,也买不来粮食。

除了粮食,别的秦溪也没舍得买,直接就走了,没办法,黑市里的东西让人心动,但是价格让她望而生畏,还是早走为妙,反正她也舍不得买。

三点多,大巴车到的镇上,兄妹俩一刻不停的走回家,坐在草棚子里喝水休息的时候,秦溪直接递给了她哥五十块钱。

“干嘛,这钱你自己拿着买粮食啊!我手里有钱,不缺钱花。”秦江看着那五张大黑拾,就像是在看什么洪水猛兽似的,避之不及。

他跟秦溪是最亲的亲人,不用分的那么清楚的。

莫名其妙递给他五十块干什么,他会以为是妹妹想要跟他撇清楚关系,不要他了,这就更不能收了。

“给你你就拿着,现在你是不缺钱,以后呢?”

“这钱我给你了,你就拿着,以后无论干什么事也方便,要是不够,还可以来找我要。”

她反正是不喜欢伸手朝别人要钱的,相信她哥也一样。

再说,她知道,她大哥不是乱花钱的人,这钱他自己存着,以后要是遇上了喜欢的人,就用这钱,为自己的小家奋斗,少说也有点存款,有点家底子,比别人更容易起来,就不用那么辛苦了。

秦江跟秦河对她的意义是不一样的,后者可有可无,分道扬镳是她没想到的,但是也没有多伤心,顶多算是道不同不相为谋,但是大哥就不一样了,那是亲大哥。

“我说不过你,这钱我拿着了,有需要开口说一声就是了。”

至于秦溪暗喻的找对象的事,他现在还没有苗头,毕竟找媳妇,那是要看缘分的,想找一个各方面都跟自己契合的人很难,但是他不想将就。

如果一直找不到自己喜欢的,他还不如一直跟着妹妹呢!反正他习惯了。

瘦兔子

隔壁,秦河跟刘梅接手了兔子后,那叫一个开心,想了这么久,念了这么久,终于给他们盼来了。

当初,就是因为能养兔子挣大钱,刘梅才答应嫁给秦河的,谁知道,嫁过来大半年,连根兔子毛都没摸到,现在,总算是得偿所愿了。

“欸,秦河,这三只兔子,看起来怎么那么瘦啊?提起来,感觉也不是很重,才四斤多的样子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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